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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举办2010年第二期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班暨高研班的通知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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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有关单位: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实施《2010年中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计划》的文件要求和《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并应广大执业药师的强烈要求,经研究定于2010年8月16-19日在石家庄举办2010年第二期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学习内容 (一)必修内容(12分): 1、创造卓越的顾客与病患服务; 2、药学监护与临床不合理用药案例剖析; 3、《中国国家处方集》主要疾病的药物治疗指南; 4、药物基因组学与个体化给药; 5、药物代谢性相互作用; 6、药物性肝病。 (二)自修内容(3分): 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教材 二、参加人员 凡未参加2010年继续教育的执业药师均可报名(按报名顺序限定600人),请准备参加本次培训的执业药师提前报名确认。 三、培训时间、地点 培训时间:2010年8月16日报到,8月17-19日培训。 培训地点:石家庄市北方大厦。联系电话:0311-86839896 北方大厦地址:胜利北街309号。从火车站乘31路或纪念碑乘37路小公共汽车到胸科医院站下车即到。 四、其他 (一)参加培训的人员交培训费350元、资料费100元;食宿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 (二)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《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,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所需费用从职工教育经费列支,请各单位务必在时间、经费安排上给予大力支持。 (三)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电话:0311- 83720184 联系人:刘锦秀 二O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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