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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我局将对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进行GSP跟踪检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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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,防止企业认证后质量管理滑坡,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,根据省局《2010年全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实施方案》的通知精神,市局决定于2010年6月1日至7月31日对全市药品批发企业及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、零售连锁企业进行GSP认证跟踪检查,同时要求各县(市)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市局计划,落实本辖区内药品零售及零售连锁企业跟踪检查工作。市局将于8月1日至9月31日按照零售药店数量的10%对各县(市)、区跟踪检查情况进行抽查,省局按照各市药品批发企业数量的20%进行抽查。
市局将严格按照GSP认证检查标准进行跟踪,对问题企业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,对情节严重的企业收回GSP认证证书。市场处将检查情况汇总审核后上报省局,并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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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添加日期:2010-5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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